中華人民共和國食用酒精標準 GB10343—2002
本標準的全部技術(shù)內(nèi)容均為強制性條文。本標準是對GB10343-89《食用酒精》的修訂。
本標準與GB10343-89的主要差異如下:
1. 在原有產(chǎn)品質(zhì)量.等級(“普通級”、“優(yōu)級”)的基礎上,增加了“特級”。
2. 將“感官要求”單獨列出,增加了對“口味”的要求及評價方法。
3. 部分指標的計量單位,由“g/100mL”調(diào)整為以“mg/L”表示。
4. 優(yōu)級“乙醇”的含量,調(diào)整為不低于95.5 %(體積分數(shù))。
5. 普通級“硫酸試驗”,由不超過80號改為不超過60號。
6. 對普通級“氧化時間”的要求略有提高,由不少于15min改為不少于20min.
7. 加嚴了對“甲醇”的限量要求,優(yōu)級由不超過100mg/L改為不超過50mg/L,普通級由不超過600mg/L,
改為不超過150mg/L.
8. “高級醇(雜醇油)”指標,修改為以“正丙醇”、“異丁醇+異戊醇”計,普通級“異丁醇+異戊醇”由不超過80mg/L改為不超過30mg/L.。
9. 增加了“正丙醇”和“酯(以乙酸乙酯計)”指標。
10.甲醇、正丙醇、異丁醇和異戊醇均采用毛細管色譜法測定。
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,替代GB10343-1989《食用酒精》
本標準首次發(fā)布于1989年,第一次修正于2001年。
本標準由中國輕工業(yè)聯(lián)合會提出。
本標準由全國食品發(fā)酵標準化中心歸口。